关于继续做好2021年度造价咨询业绩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顺应我市建设市场“互联网+监管”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对造价咨询市场活动事中事后的监督和检查,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我中心自去年4月起启用新版造价管理系统报送我市造价咨询企业的相关业绩,为保证2021年度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业绩信息报送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业绩信息报送单位:

凡注册地在杭州市(含县(市)、区)或外地进杭企业(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继续按月做好造价咨询业绩信息上报工作。未按规定上报信息的,我中心将按照《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予以信用扣分。

二、业绩信息报送时间:

各企业应在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咨询业绩信息的报送工作。

三、业绩信息报送范围:

1、造价咨询企业应以正式出具成果报告的项目作为当月业绩报送信息

2、外地进杭企业(分支机构)仅报送在杭承接的咨询业绩成果信息。

、各类业绩报送信息的附件资料要求(见附件)

1、杭州市(含县(市)、区)范围内的项目

1)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的咨询业绩信息(包括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竣工结算等)按以下规定报送相关信息及资料:建安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仅上传咨询成果报告的封面及咨询报告文本报送时工程类型选择“其他项目”建安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除上传咨询成果报告的封面及咨询报告文本外,还须上传相应格式的计价文件。

2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按以下规定报送相关信息及资料:①建安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结算项目,除上传咨询成果报告的封面及咨询报告文本外,还须上传相应格式的计价文件,②除建安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结算外的其他项目业绩,仅上传咨询成果报告的封面及咨询成果报告文本即可。

2、杭州市(含县(市)、区)范围外的项目

注册地在杭州市(含县(市)、区)造价咨询企业报送杭州市外其他地区承接的业绩及其他行业(如交通、水利等)业绩时,仅上传咨询成果报告的封面及咨询报告文本即可。

五、其他

1、业绩信息中“收入”一栏在填写时若无法确定的,可先填写暂估金额,当后期发现出入较大时,可联系我中心退回后进行修改;

2、业绩信息报送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建议的,请及时通过微信、QQ等工作群与我中心联系

市场科:0571-87020196

造价科:0571-87013342、87012416

附件:各类型业绩上传附件资料及格式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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