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评标阶段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退出评标室服务导则

为贯彻落实《评标阶段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退出评标室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减少招标投标环节中的“人”为因素,特制定如下服务导则:

一、评标前准备:

1、招标代理应当在评标开始前10分钟进入评标室,准备好专家评标所需的资料(例如: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投标保证金表格、资格核验表格、信用分表格、工程量清单抽取表(仅信价量化评标法)、开标标录、投标文件纸质版本(仅线下标)、评审表等资料)及白纸、笔、计算器等用品;

2、完成评标系统的准备工作,所有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室后,点击平台获取专家名单,进行专家回避核对,输入本次工程的招标最高限价和招标控制价等必填信息,点击评标开始,提醒专家阅读招标文件,熟悉《评标纪律》及《评标程序》相关内容,告知专家,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电话联系交易中心人员寻求代理人员帮助;

3、对所有专家简要介绍本次工程的评标办法、项目特点描述、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所在招标文件中的页码,以上内容仅限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不允许介绍招标文件以外的内容和解释招标文件上的内容、废标条款等。

二、评标过程中:

招标代理需在评标区域外的封闭等候室等候,期间不允许使用电子通讯工具,不许到处走动,评标结束后才能离开等候区;招标代理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评标室,评审过程中评标专家如有疑问或询标质疑情况,可使用评标室专用内线录音电话联系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人员通知监管人员及代理人员,经现场监管人员同意,招标代理人员在监管人员陪同下可进入评标区域,在评标室不允许发表可能影响评标的不当言论,问题解决后迅速退出评标室。

三、评标结束:

专家联系交易中心人员通知代理人员评标结束,招标代理进入评标室,检查、核对评标报告表式及内容的完整性、专家签名情况、评标结果网上公示上传等情况。

四、注意事项:

1、评标专家纪律:应当遵守《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14条、第15条义务和情形;《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市【201937号)等有关文件的执行;

2、代理人员纪律:应当遵守招标程序和工作规范,不得与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或投标人相互串通、徇私舞弊、操纵招标结果。坚持由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不得替招标人或投标人向评标专家打招呼或在评标工作中发表诱导性言论、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遵守回避规定,如与投标人存在近亲属关系或有经济利益关系,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信息;

3、未经允许,招标代理不得在评标室使用U盘等电子存储设备;      

4、评标结束后,如招标人需要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需招标人出具盖章的说明交由软件公司留底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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